第 4 章 · 共 15 章
客户、产品、渠道、收入与单位经济
4.1 客户不是一个姓名字段
保险关系中常同时出现投保人、被保险人、受益人、保费付款人、经办人、保险标的所有人、损失收款人和集团客户。企业险还会出现母子公司、场所、设备、雇员、车辆与第三方责任对象。客户主数据必须把这些角色、有效期、授权和联系方式拆开;否则会把付款人误当投保人、把经办人改成受益人,或把赔款付给没有合同依据的账户。
| 客户任务 | 必要问题 | 关键证据 | 失败示例 |
|---|---|---|---|
| 身份与角色 | 谁签约、谁付款、谁受保障、谁收款 | 身份、授权、公司登记、关系证明、账户验证 | 经办人离职仍可变更受益人 |
| 需求与目标市场 | 风险需求是否与产品保障相符 | 需求问卷、建议理由、披露确认 | 把储蓄目标导向不匹配保障 |
| 标的与暴露 | 风险在哪里、价值多少、如何聚合 | 标的清单、坐标、估值、查勘、历史损失 | 同一园区被多个地址拆散避开限额 |
| 支付能力与来源 | 保费由谁以何种方式支付 | 付款指示、银行价值日、异常解释 | 第三方集中代付未审查 |
| 服务与变更 | 谁能发起保全、报案或投诉 | 授权矩阵、身份验证、录音或电子签署 | 未验证来电即修改收款账户 |
4.2 产品组合的经营逻辑
| 产品族 | 主要风险单位 | 关键定价因子 | 服务高峰 | 主要异常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企业财产险 | 场所、资产价值、行业、灾害区 | 建筑、消防、营业中断、历史损失、免赔额 | 灾害报案、查勘与大额理算 | 聚合暴露、低报价值、重复发票 |
| 责任险 | 营业活动、收入、人数、责任限额 | 行业、司法环境、合同责任、历史索赔 | 第三方索赔、诉讼和长期尾部 | 迟报、责任争议、费用侵蚀限额 |
| 机动车险 | 车辆、驾驶人、里程与地区 | 车型、使用性质、历史出险、维修成本 | 事故报案、定损、维修与追偿 | 团伙欺诈、重复事故、零配件通胀 |
| 健康与意外险 | 人员、年龄、职业、保障责任 | 发生率、医疗费用、选择效应、等待期 | 医疗直付、资料审核、续保 | 既往症、过度医疗、隐私滥用 |
| 寿险与年金 | 被保险人生命、现金流和期限 | 死亡、长寿、退保、费用、利率、保证 | 长期保全、给付、分红或年金 | 销售误导、行为偏差、资产负债错配 |
| 再保险 | 分出组合、层级、事件与地区 | 损失经验、暴露、限额、免赔、恢复条款 | 大灾通知、账单、摊回和争议 | 条款不一致、集中、对手方信用 |
4.3 渠道合同与客户合同是两条链
代理、经纪、银行、直营网点、互联网自营平台、团体客户和合作场景可带来同一产品,但委任、授权、佣金、客户数据、页面、回访和投诉责任不同。渠道合同规定“谁能做什么、怎么结算”;保险合同规定“公司向客户承诺什么”。两者必须以渠道ID和保单ID关联,却不能相互覆盖。渠道合同终止后,存量保单服务责任仍需连续,客户不能因为中介关系变化失去报案、保全或投诉入口。
4.4 收入与结果词典
| 指标 | 可用于什么 | 不可用于什么 | 最小口径标签 |
|---|---|---|---|
| 签单保费 | 观察合同业务规模与费率 | 直接代表当期收入、利润或现金 | 保单期间、批单、是否含税费、毛额/净额 |
| 实收保费 | 观察收款与流动性 | 代表已完成服务 | 银行价值日、付款人、退款与拒付 |
| 保险服务收入 | 观察期间提供保障服务的会计结果 | 与签单保费或现金简单等同 | 准则、合同组、模型、服务期间 |
| 保险服务费用 | 观察赔款、取得与其他服务成本 | 等同已付赔款 | 已付、RBNS、IBNR、费用释放和调整 |
| 再保险服务结果 | 观察分保分配、摊回和手续费等影响 | 只看收到的再保现金 | 合约、期间、毛额/净额、对手方 |
| 投资结果 | 观察资产收益与市场变动 | 掩盖承保亏损或充当保费收入 | 资产类别、实现/未实现、信用与汇率 |
| 新业务价值等管理指标 | 在明确定义下观察长期新业务经济价值 | 与会计利润、现金、资本直接相加 | 方法、假设、汇率、敏感性、审阅状态 |
4.5 单位经济要从保单走到组合
单张保单可以计算预期赔付率、取得成本率和贡献,但资本、巨灾、再保价格和费用分摊往往只在组合层面有意义。稳健做法是保留三层视图:保单层解释报价与实际事件;同质风险组合层评估经验、准备金和再保;法人层评估费用、投资、税、资本与流动性。任何层次的“盈利”都必须带时间窗和口径。
| 教学指标 | 公式 | CASE-J05-Q2 | 解读限制 |
|---|---|---|---|
| 毛赔款率 | 毛赔款费用/保险服务收入 | 210/300=70% | 仅Q2发生口径,不代表终极损失率 |
| 毛取得费用率 | 取得费用释放/保险服务收入 | 45/300=15% | 不等于现金佣金率 |
| 其他服务费用率 | 其他直接归属费用/保险服务收入 | 15/300=5% | 需核验可归属范围 |
| 毛综合服务费用率 | 毛保险服务费用/保险服务收入 | 270/300=90% | 未含保险金融结果与一般管理费用 |
| 毛保险服务边际 | 收入-毛服务费用 | 30 | 不含再保服务结果 |
| 净保险服务结果 | 毛结果+再保结果 | 30-6=24 | 不等于净利润或现金 |
| 现金转化差 | 直接经营现金-净服务结果 | 510-24=486 | 来自跨期收付和资产负债变动 |
4.6 续保与扩保不是复制旧保单
续保前应重新验证标的、风险变化、赔案、付款、投诉、制裁或反洗钱信息、产品版本、费率、再保容量和聚合暴露。自动续保只能在合同与当地规则允许、客户得到必要通知且系统没有关键异常时执行。扩保、加保额、新增场所或新被保险人属于批单或新合同判断,必须说明生效日、追加保费、保障期间、佣金、再保与会计影响,不能在旧保单备注中“顺手加上”。
| 续保分支 | 决策 | 责任人 | 输出 |
|---|---|---|---|
| 经验符合且风险无重大变化 | 按受控续保规则报价 | ROLE-J05-05 | 续保报价与版本记录 |
| 赔案频率或案均恶化 | 人工核保、调整条件或不续保评估 | ROLE-J05-05 | 原因、授权、客户说明 |
| 聚合暴露接近限额 | 限额、共保、再保或停止新增 | ROLE-J05-15 | 暴露快照与放行决议 |
| 渠道投诉集中 | 暂停渠道自动续保并回溯销售 | ROLE-J05-16 | 客户影响清单与整改 |
| 产品版本停售 | 迁移至有效产品或管理存量 | ROLE-J05-03 | 对比披露与客户选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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